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沙河院区 “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志愿服务的典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助人为乐的热情,鼓励更多青年投入到志愿服务中来,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沙河院区将开展优秀志愿者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请有相关突出事迹且符合评比要求的同学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见附表1),并准备图片、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然后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并以“志愿者材料+班级姓名”命名,于 8月24 日前发送到邮箱1522085630@QQ.com。

二、评选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处分,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2.是注册志愿者,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有正规活动证明;

3.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事迹突出;

4.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及宣传报道的志愿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说明

(1)参与评选的志愿服务及志愿时长主要考虑2023年度,综合参考往年志愿经历;

(2)沙河院区2023级学生均可申报;

(3)申报个人应符合评选细则具体要求,所写志愿活动事迹及材料应属实,如不属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批评;

(4)对于申报表信息不完整、填写态度不认真等情况,视情况取消参评资格。